民事反訴狀
反訴原告(本訴被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業(yè)),住……。聯(lián)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反訴被告(本訴原告):×××,……。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反訴請求:
……
事實和理由:
……
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訴狀副本×份
反訴人(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條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反訴用。
2.反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反訴狀,并按照被反訴人數(shù)提出副本。
3.反訴原告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反訴原告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寫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在訴訟地位后括注與原告的關系。
4.反訴時已經(jīng)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5.被反訴被告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反訴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住所等信息。
6.反訴狀應當由本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