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民轄終……號
上訴人(原審××):×××,……。
……
被上訴人(原審××):×××,……。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上訴人×××因……(寫明當事人及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
×××上訴稱,……(概述上訴請求、事實和理由)。
×××答辯稱,……(概述被上訴人答辯意見)。
本院經審查認為,……(寫明上訴請求是否成立的理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第一百七十一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維持原裁定的,寫明:)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撤銷原裁定的,寫明:)
一、撤銷××××人民法院(××××)……民初……號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管轄(轄區(qū)內的)/本案移送××××人民法院處理(轄區(qū)外的)。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 判 長 ×××
審 判 員 ×××
審 判 員 ×××
××××年××月××日
(院?。?/span>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 記 員 ×××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一百七十一條制定,供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不服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上訴,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撤銷原裁定用。
2.案號類型代字為“民轄終”。
3.維持原裁定的,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撤銷原裁定的,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