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天堂AV在线网_午夜片无码区在线观视频_一级黄片中文字幕无码专区_亚州一级AV免费观看

聯(lián)系我們

單 位: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
郵 箱:18600078839@163.com
座 機:010-53652008
手 機:151-0158-2007
           151-0159-2007
網 址:shoalcreekcook.com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十里堡北里1號恒泰大廈B座7009室
微信二維碼
公眾號二維碼
位置:首頁 > 律師辦案指引
律師辦案指引
律師辦理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操作指引
發(fā)表時間:2017-01-01     閱讀次數(shù):     字體:【
  • 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操作指引

  • 發(fā)布部門 :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

  • 發(fā)文字號 :-

  • 發(fā)布日期 :2017-01-01

  • 實施日期 :2017-01-01

  •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 效力級別 :律協(xié)規(guī)定,行業(yè)/團體規(guī)范

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操作指引
 ?。?017年)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1.1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概念
  1.2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意義
  1.3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目的
  1.4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基本原則
  1.5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方法
  1.6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范圍
  1.7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具體內容
  第二章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操作流程
  2.1 操作流程概述
  2.2 確定委托
  2.3 立項組隊
  2.4 制定計劃
  2.5 前期調查
  2.6 資料搜集
  2.7 訪談走訪
  2.8 信息核查
  2.9 與第三方機構溝通交流
  2.10 報告撰寫
  2.11 反饋與修改
  2.12 報告完成
  2.13 歸檔備查
  附錄一: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流程圖
  附錄二: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樣本
  附錄三: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歸檔備查清單
  附錄四: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常用網站
  附錄五: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常用規(guī)定匯總
  第一章 總 則
  
  特別說明
  本操作指引僅僅是律師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參考和提示,不能以此作為判定律師執(zhí)業(yè)是否盡職合規(guī)的依據,更不能作為追究律師責任的依據。
  1.1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概念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指基于特定的商事需求,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或人員對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進行全面性調查及系統(tǒng)性梳理,為委托方或預期投資者提供目標公司可能影響預期商業(yè)計劃或其他關鍵因素的知識產權信息,最終形成專業(yè)性綜述報告的非訴訟法律服務活動。
  
  1.2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意義
  1.2.1 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通過對目標公司開展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委托方可以詳細了解目標公司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歸屬情況、法律狀態(tài)、運營情況等基本信息,得出全面系統(tǒng)的事實根據,從而有助于對目標公司的準確價值做出客觀、科學的評估,有助于商業(yè)談判并促進交易達成。
  1.2.2 發(fā)現(xiàn)價值、揭示風險
  委托方可以依據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結果和報告,對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資產進行綜合性的價值挖掘與風險評估,以更好了解目標公司知識產權的實際價值,并有利于發(fā)現(xiàn)潛在的可能阻礙未來商事活動或交易的法律風險及可能帶來的隱性成本,從而避免商業(yè)計劃或交易風險和成本的增加。
  1.2.3 調整完善商事計劃
  在對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資產進行全面分析及風險評估的前提下,委托方能夠準確分配各方權利義務關系,并對現(xiàn)存的瑕疵及其他阻礙有針對性地進行商業(yè)計劃及交易結構的調整與完善。
  
  1.3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目的
  從宏觀來看,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目的基本相同,主要有兩個,一是梳理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狀況,包括權利內容、權利歸屬、權利來源、權利負擔、權利價值等;二是分析目標公司知識產權存在的風險,包括實施風險、交易風險、管理風險等。
  從微觀來看,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目的會隨著委托方商業(yè)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差異,開展盡職調查的商業(yè)需求多種多樣,而不同的目標設定則可能影響盡職調查的準備思路及分析重點。例如,如果委托方的進行商業(yè)計劃的目的是獲取目標公司的技術員工和技術秘密,則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目標設定要側重在員工情況的調查,要調查目標公司的職務發(fā)明成果、技術人員的比例及激勵方法,商事計劃或交易展開后技術人員的去向等;如果委托方要求開展盡職調查的原因是希望獲得目標公司的知名或新興的品牌,那么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目標和內容要圍繞目標公司的品牌是否獲得了全面的權利保護進行確定。因此,知識產權盡職調查人員應與委托方做好充分的溝通交流,了解其期望和目標,以制定出與其商業(yè)計劃或交易相符的、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目標。
  
  1.4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基本原則
  1.4.1 審慎性原則
  出于促成商業(yè)計劃或交易的目的,目標公司在盡職調查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文件資料或陳述保證等內容可能會與實際不符,企圖影響委托方的判斷。受托方在接受委托方委托對目標公司開展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時,應遵循合理審慎原則,始終保持謹慎小心的態(tài)度,勤勉盡責,對任何資料、信息及相關人員作出的口頭陳述及提供的文件資料持有合理懷疑態(tài)度,謹慎核查驗證獲取的信息與實際情況是否存在重大差異或不一致的地方,避免因對目標企業(yè)的過度信任而忽略了潛在的風險,影響了盡職調查結果的真實性。
  1.4.2 保密性原則
  為了保證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結果的準確性,受托方在進行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時往往需要目標公司向其披露大量信息資料,其中不乏涉及目標公司經營秘密、技術秘密的信息,一旦泄露會對其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為了降低目標公司的顧慮,減少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阻礙,受托方在進行盡職調查時應時刻遵守保密性原則,對因從事盡職調查而從委托方、目標公司等相關主體取得的資料、文件,了解到的相關信息等內容要信守保密義務,防止信息資料泄露。
  1.4.3 專業(yè)性原則
  知識產權本身是一個集合法律、技術、管理、經濟等知識的專業(yè)性領域,因此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對于專業(yè)性的要求也非常高,需要調查人員充分利用自身的工作經驗、專業(yè)能力、職業(yè)嗅覺等對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情況進行科學客觀的判斷。因此,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團隊人員不僅要對專業(yè)知識有深入了解,還應盡可能選擇具有跨專業(yè)背景的復合型人才,合理分工、優(yōu)勢互補,力求對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狀況及風險做出準確科學的調查。
  1.4.4 客觀性原則
  受托方一般是基于委托方的委托對目標公司開展知識產權盡職調查,但這并不意味著受托方在進行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時要受制于委托方或者目標公司的立場及要求而作出虛假的或與實際不符的盡職調查結果。受托方在盡職調查中應堅持客觀性原則,以事實為依據,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調查判斷,出具相應的法律意見,在沒有充分證據支撐的情況下不可隨意猜測或進行判斷。
  
  1.5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方法
  1.5.1 審閱文件資料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中往往會涉及大量的文件資料,對文件資料的查閱審核是盡職調查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受托方在獲取到相應的文件資料后,應認真核查、對比相關資料,確保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權威性,并對文件資料進行深入分析,以充分挖掘文件資料背后隱藏的真實信息。一般來說,文件資料主要有以下幾個來源:
  1、由委托方或目標公司主動提供。為了完成盡職調查,目標公司通常會主動或應受托方要求提供相關的知識產權信息,例如知識產權權屬證明、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協(xié)議等,委托方若知悉相關信息也應向受托方披露。
  2、通過公開的媒體、互聯(lián)網等第三方渠道取得與目標公司相關的公開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資料。例如,在知識產權官方網站和專業(yè)的數(shù)據庫中查詢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態(tài),在相關法院網站查詢知識產權的訴訟情況或者通過媒體報道了解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最新運營動態(tài)等等。
  1.5.2 訪談
  對于一些難以從書面材料中獲取的信息或解決的問題,受托方可以采用訪談的形式獲取信息。受托方需注意,不可輕信訪談對象在訪談中做出的陳述或說明,要將各訪談對象的訪談內容互相之間進行印證、與其他資料進行相互印證,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排除虛假陳述,以確保訪談內容真實可信。
  1、訪談內容不能千篇一律、一概而論,而應當針對不同層級、不同崗位的受訪對象設計有針對性的訪談內容,同時注意在不同對象的訪談內容中設計能夠相互印證的問題。
  2、對目標公司內部各層級、各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及特定崗位的員工進行當面溝通交流,就某些具體問題進行訪談,以獲取對目標公司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時,在必要時也可向目標公司的相關客戶、合作伙伴甚至競爭對手等進行訪談。
  1.5.3 走訪
  為了印證目標公司的誠信度以及其提供的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及可信度,受托方可以走訪目標公司所在的行業(yè)協(xié)會或政府部門,通過了解行業(yè)的現(xiàn)狀、發(fā)展趨勢、目標公司在行業(yè)中的實際競爭力、目標公司知識產權在行業(yè)中的實施應用情況等信息,從側面了解目標公司知識產權的實際價值。
  1.5.4 現(xiàn)場實地調查
  現(xiàn)場實地調查是指受托方通過到目標企業(yè)的研發(fā)、生產、銷售等環(huán)節(jié)的現(xiàn)場實地察看調查,以獲得對目標企業(yè)的直觀了解。在實地調查后應制作備忘錄備查。對于不同導向性的目標公司,其現(xiàn)場實地調查的地點應該有所側重。例如以科研為導向的目標公司,調查人員可以著重走訪其技術研發(fā)部門,向技術研發(fā)人員了解技術研發(fā)情況;以品牌為導向的目標公司,可以側重走訪其產品銷售現(xiàn)場,了解品牌在市場的競爭力,客戶對品牌的認可度及依賴度等情況。
  1.5.5 函證
  函證是指在目標公司無法提交原件或有關材料核驗,或相關問題較為重要且有必要確保真實性,可通過向相關單位發(fā)函查證的形式向其核實具體情況的一種盡職調查方法。
  同時,在無法搜集到相關資料或對于一些問題無法對其真實情況窮盡了解,為了降低盡職調查出現(xiàn)錯誤的風險,可以要求目標公司提交表明其提供的所有材料、資料憑證真實、內容屬實、無重大遺漏的聲明書或保證函。
  1.5.6 非公開調查
  在必要的時候,受托方還可以采取非公開調查的方式,在目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了解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相關信息,例如通過接觸目標公司的關聯(lián)企業(yè)、競爭對手、商業(yè)伙伴,通過向行業(yè)內人士詢問目標公司有關情況等方式在合法范圍內獲取到所需的相關信息并制作備忘錄備查,以減少受目標公司虛假信息蒙騙的風險。
  
  1.6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范圍
  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所需要調查的內容不盡相同,受托方可以參考以下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共性內容展開調查工作,進而再結合實際情況和權利特征進行特定調查。
  1.6.1 權屬狀況
  目標公司可以通過原始取得、繼受取得、許可等方式獲得知識產權或取得知識產權相關權益。
  1、當目標公司通過自主創(chuàng)作取得作品的著作權、自主研發(fā)相關技術及改進方案等并對其進行專利申請取得專利權或通過自主設計并對該等工商標識進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申請取得商標權等情形下,受托方應當對目標公司知識產權的權屬情況進行詳細審查,包括:
  (1)知識產權權利證書上的登記狀況;
  (2)知識產權權屬關系的實際情況,如是否涉及職務作品/發(fā)明、委托作品/發(fā)明、合作作品/發(fā)明,有無共有人等;
  (3)知識產權是否存在權利負擔;
  (4)知識產權有無授予第三人許可使用等。
  2、當目標公司通過轉讓等方式繼受取得知識產權,則需要注意審查:
  (1)知識產權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簽訂的轉讓合同是否真實合法;
 ?。?)知識產權轉讓手續(xù)是否合法齊備,轉讓是否進行了備案登記;
  (3)所轉讓的知識產權是否有效;
 ?。?)知識產權是否存在禁止權利轉讓的情形;
 ?。?)知識產權轉讓前是否已許可他人使用,以何種方式許可他人使用等。
  3、當目標公司是通過許可獲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或者存在將其擁有的知識產權許可給他人使用的情形,開展盡職調查時需要注意審查以下內容:
 ?。?)知識產權進行許可或被許可是通過獨占許可、排他性許可、普通許可中的哪一種方式實現(xiàn)的;
 ?。?)知識產權許可或被許可使用的范圍是如何約定的,包括地域范圍、商品或服務范圍、權限范圍等;
 ?。?)知識產權許可是否允許轉許可或分許可;
 ?。?)許可或被許可的知識產權的使用期限;
 ?。?)許可或被許可的知識產權是否已經到期或即將到期;
 ?。?)知識產權的許可費用;
 ?。?)知識產權許可實施合同是否在相關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中是否存在可能因目標公司變動等原因導致其終止的條款,或存在可能會對預期商事計劃或交易價值產生重大影響的條款等。
  1.6.2 法律狀態(tài)
  對知識產權法律狀態(tài)的審查主要包括:
 ?。?)知識產權在申請、公告、授權、無效等各環(huán)節(jié)中的相關情況;
 ?。?)知識產權有效狀態(tài),剩余保護期限,繳費情況。
  對于商標或專利來說,為了擴大保護范圍,目標公司還可能會申請系列商標或專利,此時還需要審查關聯(lián)權利的相關信息,以對權利的狀態(tài)進行準確評估。
  1.6.3 權利內容
  不同的知識產權權利內容是不同的:
  1、著作權權利內容包括發(fā)表、修改、署名等人身權以及復制、發(fā)行、出租、表演、廣播、改編、信息網絡傳播等財產權;
  2、專利權包括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等內容;
  3、商標權包括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許可使用權等內容。
  受托方在審查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時,不僅要審查其對知識產權的實際控制權,還需要審查其知識產權的權利內容,尤其是當委托方開展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原因是利用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時,受托方更應重點審查其權利內容是否符合委托方的商業(yè)需求,如目標公司商標所核準注冊的商品或服務范圍是否覆蓋了委托方的商業(yè)活動范圍。
  1.6.4 法律風險
  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包括一般涉訴情況調查、訴訟風險分析以及未發(fā)生訴訟時的法律風險分析。
  1、涉訴情況調查:對目標公司發(fā)生的訴訟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案件情況、案件進程,并根據代理律師及目標公司的分析意見對訴訟風險進行報告,例如已有的訴訟對目標公司的正常運營是否有影響及影響范圍是多大。
  2、訴訟風險分析:在委托方特別要求的情況下,根據委托合同的約定,對于目標公司發(fā)生的訴訟進行進一步分析,結合案件證據對目標公司在訴訟中存在的風險自行進行分析,并印證目標公司及其代理律師的分析意見,如實進行報告。
  3、未涉訴風險分析:在目標公司未涉訴的情況下,若委托方對其重點知識產權內容是否存在法律風險較為關注,因目標公司是否會成為被控侵權方,其享有的知識產權是否會被他人主張權屬,對于委托方預期商業(yè)計劃或交易的實施具有重要影響。那么,根據委托合同的約定,需對目標公司是否存在權屬或侵權風險進行較為深入的調查分析。具體可以從以下內容著手:
 ?。?)目標公司享有的知識產權如專利權、著作權等是否有可能被他人主張權利,如雇傭的員工是否與先雇主之間存在競業(yè)限制或利用他人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等內容;
  (2)目標公司是否會因職務發(fā)明成果、合作發(fā)明成果和委托發(fā)明成果權屬約定不明而引發(fā)權屬爭議;
 ?。?)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是否會與在先權利或他人合法權利存在沖突,如目標公司的商標與他人的商號、域名間是否會發(fā)生沖突;
  (4)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是否存在被撤銷或無效的可能性,如商標、域名等是否因被搶注等原因被無效或撤銷的可能性,專利因不符合授予專利權的法律要求而被無效等;
 ?。?)因目標公司生產經營活動與競爭對手產生沖突而侵犯其知識產權的可能性有多高,侵權風險有多大,侵權賠償額是多少,是否存在規(guī)避侵權的方案等。
  
  1.7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具體內容
  知識產權所涵蓋的內容較廣,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yè)秘密、專有技術、與企業(yè)/商品相關的網絡域名、原產地名稱保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及其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權利。但是一般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主要針對: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
  1.7.1 著作權盡職調查
  著作權盡職調查主要結合相關資料及信息,針對目標公司所享有的著作權權屬狀況、法律狀態(tài)、運營情況、涉訴情況及法律風險等方面對下述具體內容展開盡職調查:
  1、目標公司享有著作權的作品清單,內容應包括證書編號、作品類型、作者、權利來源、權利歸屬、權利限制等。
  2、目標公司各作品完成日期、發(fā)表日期,剩余權利期限及是否辦理了著作權登記。
  3、目標公司辦理了著作權登記的則主要核查著作權登記證書,結合國家版權登記中心網站進行核實,并通過訪談等方式對其著作權權屬情況進行印證。
  4、目標公司未辦理著作權登記,但聲稱對作品享有著作權的,則需核查相關協(xié)議、作品創(chuàng)作底稿、軟件代碼及相關證明文件:
 ?。?)目標公司通過主持創(chuàng)作取得著作權的,需要對創(chuàng)作底稿,主持創(chuàng)作的會議記錄及決議、創(chuàng)作完成的時間證明文件、首次發(fā)表的證明文件等內容進行審查;
 ?。?)目標公司通過委托創(chuàng)作取得著作權的,需要對著作權委托協(xié)議、權利歸屬協(xié)議等內容進行審查;
 ?。?)目標公司通過與他人合作創(chuàng)作取得著作權的,需要對合作協(xié)議、權利歸屬協(xié)議等內容進行審查;
 ?。?)目標公司通過個人的職務創(chuàng)造取得著作權的,需要對職務作品歸屬協(xié)議、公司內部的職務作品創(chuàng)造激勵辦法等內容進行審查;
 ?。?)目標公司通過受讓取得著作權的,需對著作權轉讓協(xié)議、轉讓費支付憑證、著作權登記變更證明等內容進行審查;
 ?。?)涉及國際著作權的,則需對作者、完成的時間、首次發(fā)表的時間及國家是否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等內容進行審查。
  5、目標公司通過被許可方式取得著作權的使用權的,則需對著作權權屬證明、著作權許可使用協(xié)議、許可使用費支付憑證、被許可使用的權利范圍及限制、被許可的類型及使用期限約定及剩余期限等內容進行審查。
  6、目標公司將著作權作價出資的,需要對投資對象的情況、投資對象與目標公司之間的關系、出資協(xié)議中著作權作價合理性等內容進行審查。
  7、目標公司將著作權許可或轉許可他人使用,需要對許可使用協(xié)議、許可使用期限、許可的類型、許可使用的權利范圍及限制、許可使用費支付憑證等內容進行審查。
  8、目標公司將著作權質押的,需要對著作權質押協(xié)議、質押目的、期限及著作權質權登記簿等內容進行審查。
  9、目標公司與著作權相關或者與著作權協(xié)議相關的訴訟、仲裁等涉訴情況。
  10、目標公司與核心研發(fā)創(chuàng)作人員之間的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約定的內容以及競業(yè)限制補償金的發(fā)放情況。
  11、目標公司著作權管理及保護的內部規(guī)章制度,以及對于核心著作權的相關保密措施。
  12、目標公司核心研發(fā)創(chuàng)作人員的工作歷程及與其原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約定的內容以及競業(yè)限制補償金的發(fā)放情況。
  13、目標公司各作品的具體內容,是否存在侵害他人在先著作權(含鄰接權)乃至他人姓名權、肖像權等在先權利的風險或者構成不正當競爭的風險。
  前述第10-13項內容,視項目具體需求及與委托方約定的服務內容而定是否需要開展盡職調查。
  1.7.2 商標權盡職調查
  商標權盡職調查主要結合相關資料及信息,針對目標公司所注冊的商標的申請注冊情況、商標權權屬狀況、法律狀態(tài)、運營情況、涉訴情況及法律風險等方面對下述具體內容展開盡職調查:
  1、目標公司商標清單,內容應包括注冊類別、商標號、商標樣式、申請日期、授權日期、續(xù)展情況、核準注冊的商品或服務內容、轉讓情況、許可情況等。
  2、目標公司商標已經核準注冊的,則需對各商標證書及變更、續(xù)展等通知對注冊類別、商標號、商標樣式、申請日期、授權日期、續(xù)展情況、核準注冊的商品或服務內容進行核查,結合中國商標網等對商標情況進行核實。
  3、目標公司商標未核準注冊的,則:
 ?。?)目標公司的商標已提交注冊申請尚未被核準注冊的,需要對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注冊申請費繳納憑證、申請過程中的官方批復文件等內容,結合中國商標網等進行審查;
 ?。?)目標公司的商標未提交注冊申請但實際使用未注冊商標的,需要對使用的產品、商標顯著性證明、商標原始使用證明、商標實際使用情況、馳名情況等內容進行審查。
  4、目標公司申請注冊國際商標的,需要國際商標權屬證明、申請文件、注冊申請類別、申請國的商標注冊申請法律規(guī)定等內容進行審查。
  5、目標公司通過委托設計、合作設計取得商標申請權或商標權的,需要對委托協(xié)議、合作協(xié)議及權利歸屬內容進行審查。
  6、目標公司通過受讓取得商標申請權或商標權的,需要對轉讓協(xié)議、轉讓登記證明、商標變更證明、轉讓費支付憑證等內容進行審查。
  7、目標公司通過被許可方式取得著作權的使用權的,則需對商標權屬證明、許可使用協(xié)議、許可使用費支付憑證、被許可使用的權利范圍及限制、被許可的類型及使用期限約定及剩余期限、許可使用合同備案登記證明、商標共同使用情況約定等內容進行審查。
  8、目標公司將商標權作價出資的,需要對投資對象的情況、投資對象與目標公司之間的關系、出資協(xié)議中商標權權作價合理性等內容進行審查。
  9、目標公司將商標權許可或轉許可他人使用,需要對許可使用協(xié)議、許可使用期限、許可的類型、許可使用的權利范圍及限制、許可使用費支付憑證、合同備案情況等內容進行審查。
  10、目標公司將商標權質押的,需要對著作權質押協(xié)議、質押目的、期限及商標權質權登記簿等內容進行審查。
  11、目標公司與商標權相關或者與商標權協(xié)議相關的訴訟、仲裁等涉訴情況。
  12、目標公司商標是否仍具有顯著性、是否存在被弱化或稱為核準注冊類別的通用名稱的風險等內容進行審查。
  13、目標公司是否存在注冊商標連續(xù)3年不使用而被撤銷的風險進行審查。
  14、目標公司已使用但未核準注冊的商標,是否存在侵害他人合法在先權利的風險的審查。
  前述第12-14項內容,視項目具體需求及與委托方約定的服務內容而定是否需要開展盡職調查。
  1.7.3 專利權盡職調查
  專利權盡職調查主要結合相關資料及信息,針對目標公司相關專利的申請授權情況、專利權權屬狀況、法律狀態(tài)、運營情況、涉訴情況及法律風險等方面對下述具體內容展開盡職調查:
  1、目標公司專利清單,內容應包括專利及專利申請的類型、名稱、申請?zhí)?、申請日期、公開(吿)號、公開(吿)日期、授權日期、有效期限、法律狀態(tài)、轉讓情況、許可情況等。
  2、目標公司已授權專利,需對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授權文本、有效期限、年費繳納憑證等內容進行審查。
  3、目標公司已提交申請但尚未獲得授權的專利,需要對申請文件提交回執(zhí)、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進入實質審查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官方發(fā)文及繳費憑證等內容進行審查。
  4、目標公司通過自行研發(fā)取得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需要對研發(fā)利用的物資技術來源進行調查,并對專利權證書、技術研發(fā)記錄文件等內容進行審查。
  5、目標公司通過委托開發(fā)或合作開發(fā)取得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需要對委托開發(fā)協(xié)議、合作開發(fā)協(xié)議、權利歸屬相關條款或協(xié)議等內容進行審查。
  6、目標公司通過個人的職務發(fā)明取得專利權的,需要對職務發(fā)明歸屬協(xié)議、發(fā)明人或設計人的工作經歷、公司內部的職務發(fā)明管理規(guī)定等內容進行審查。
  7、目標公司通過受讓取得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需要對轉讓協(xié)議、轉讓登記證明、專利著錄變更證明、變更公告、轉讓費支付憑證等內容進行審查。
  8、目標公司通過被許可方式取得專利使用權的,需要對專利權屬證明、許可使用協(xié)議、許可使用合同備案登記證明、許可使用費支付憑證、被許可使用的權利范圍、被許可的類型及使用期限約定等內容進行審查。
  9、目標公司將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作價出資的,需要對專利權屬證明、專利權評價報告、出資協(xié)議等內容進行審查。
  10、目標公司將專利權許可或轉許可他人使用的,需要對專利權屬證明、許可使用協(xié)議、許可使用費支付憑證、許可使用期限、許可的類型、許可使用的權利范圍、合同備案情況等內容進行審查。
  11、目標公司將專利權質押的,需要對專利權屬證明、質押協(xié)議、專利權質押登記證、年費繳納情況等內容進行審查。
  12、目標公司與專利權相關或者與專利權協(xié)議相關的訴訟、仲裁等涉訴情況。
  13、目標公司與核心研發(fā)人員之間的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約定的內容以及競業(yè)限制補償金的發(fā)放情況。
  14、目標公司專利管理及保護的內部規(guī)章制度,以及對于正在研發(fā)過程中的核心技術的相關保密措施。
  15、目標公司核心研發(fā)人員的工作歷程及與其原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約定的內容以及競業(yè)限制補償金的發(fā)放情況。
  16、目標公司專利的穩(wěn)定性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對授權專利是否進入復審或無效程序,專利(申請)是否屬于技術領域的公知常識和自由技術、是否可能被在先公開。
  17、目標公司競爭對手的產品和專利情況,分析競爭對手產品是否有侵害目標公司專利權的可能性,或者目標公司產品(特別是核心產品)是否有侵害競爭對手專利權的可能性。
  前述第13-17項內容,視項目具體需求及與委托方約定的服務內容而定是否需要開展盡職調查。
  1.7.4 商業(yè)秘密盡職調查
  商業(yè)秘密包括經營秘密和技術秘密,其盡職調查應結合相關資料及信息,對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開展調查:
  1、目標公司商業(yè)秘密權屬證明資料,例如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形成記錄等。
  2、目標公司商業(yè)秘密的表現(xiàn)形式及使用情況。
  3、公司內部商業(yè)秘密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及商業(yè)秘密保密措施實施情況,例如是否與員工簽訂了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是否對涉密資料進行了存檔管理,是否明確告知保密人員商業(yè)秘密的范圍、保密義務等。
  4、目標公司涉及商業(yè)秘密研發(fā)人員的勞動合同,對職務創(chuàng)作或者職務發(fā)明的約定及激勵措施等。
  5、目標公司核心研發(fā)人員的工作歷程及與其原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約定的內容以及競業(yè)限制補償金的發(fā)放情況。
  6、目標公司將專有技術對外許可的,則需要對許可使用協(xié)議、許可使用期限、許可的類型、許可使用的權利范圍及限制、許可使用費支付憑證等內容進行審查。
  1.7.5 域名盡職調查
  鑒于目前大多數(shù)企業(yè)都有自己的網站,而域名則是網站的持有基礎,且域名與商標權等爭議頻發(fā),因此有必要對于域名展開盡職調查,發(fā)現(xiàn)并預防風險。
  域名盡職調查應結合相關資料及信息,對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開展調查:
  1、目標公司域名及對應網站清單,應包含域名注冊時間、網站開辦時間、網站名稱、網站備案主體、備案主體與目標公司的關系等相關信息。
  2、目標公司域名注冊申請文件、域名注冊證書、備案信息等權屬證明資料。
  3、目標公司域名申請注冊的時間、保護期限、剩余期限及續(xù)費情況。
  4、目標公司域名使用情況、轉讓情況,包括使用證明、轉讓協(xié)議、權利變更證明資料等。
  5、目標公司與域名相關或與域名協(xié)議相關的訴訟、仲裁等。
  6、目標公司域名是否存在被搶注的情況。
  7、目標公司域名是否存在與在先商標權、知名服務特有名稱等他人合法在先權利沖突情況以及是否有使用該等域名的合理事由及證明材料等。
  前述第6-7項內容,視項目具體需求及與委托方約定的服務內容而定是否需要開展盡職調查。
  
  第二章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操作流程
  2.1 操作流程概述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必要性及受重視程度日趨突顯,盡職調查的廣度和深度亦逐漸擴張,因此,特定的項目對應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范圍有所不同。但是總體來說,知識產權盡職調查一般按下述操作流程進行開展:
  2.1.1 發(fā)出需求:委托方因相關項目存在知識產權盡職調查需求,通過定向詢價或者開放式招標形式以招徠受托方;
  2.1.2 提交報價:無論是定向詢價或者開放式招標形式,有意向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單位均需應向委托方提交書面的報價單或者服務方案;
  2.1.3 確定委托:委托方針對項目的實際需求,根據報價情況選定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服務單位,簽署委托合同,確定委托關系及盡職調查內容;
  2.1.4 立項組隊:委托方與受托方雙方對知識產權盡職調查項目分別立項,各自選定合適人員組建團隊;
  2.1.5 制定計劃:受托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時間節(jié)點,制定工作計劃及盡職調查內容清單;
  2.1.6 前期調查:受托方根據委托方提供的初步資料以及互聯(lián)網公開渠道,對項目所涉盡職調查目標進行前期調查;
  2.1.7 資料搜集:受托方根據前期調查情況,結合實際需求開列資料清單,分別通過委托人提供、被調查單位提供及自行搜集等方式搜集資料;
  2.1.8 訪談走訪:受托方結合項目實際需求,針對目標單位實際控制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等分別制作訪談清單,通過訪談走訪獲取相關信息;
  2.1.9 核查信息:針對委托方、目標單位提供的資料以及訪談獲悉的內容,要求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真實合法性承諾,同時受托方還需通過政府部門、第三方機構等有公信力的渠道對相關信息及資料進行核查確認;
  2.1.10 與第三方機構溝通交流:在知識產權盡職調查過程中,還應在委托方的組織下,與評估機構、會計師等第三方機構保持良好溝通,如對進場安排、資料搜集、訪談安排乃至信息核實等過程中各方存在重合或者可能互有影響的部分應當及時溝通交流;
  2.1.11 撰寫報告:受托方根據調查獲悉的資料及信息,進行全面分析,并據此起草撰寫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
  2.1.12 反饋與修改:根據委托方及相關機構對于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初稿的反饋意見進行必要的調整與修改;
  2.1.13 補充盡調:在基準日等時間節(jié)點發(fā)生變化、主要知識產權標的發(fā)生變化或者確有必要的情況下,根據項目實際需求,開展補充知識產權盡職調查;
  2.1.14 完成報告:結合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含補充盡調)的結果,參考委托方的反饋意見,最終調整,完成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
  2.1.15 歸檔備查:按照法律規(guī)定、合同約定及單位內部要求,進一步核查知識產權盡職調查過程中的工作底稿、盡調報告后進行歸檔以備查閱。
  
  2.2 確定委托
  隨著對知識產權重視程度的提高,對于知識產權盡職調查需求的范圍及程度必然也隨之發(fā)生改變。根據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委托主體、目的、調查目標等不同,確定委托關系的過程需要注意的內容也很存在不同。
  2.2.1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委托主體存在多樣性,不同主體對于盡職調查的目的及需求也是不同的。但是基于知識產權的特殊性,委托主體在發(fā)出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需求之時,其自身對于盡職調查的內容及方向也不一定是準確的。
  2.2.2 專業(yè)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團隊在接收到委托方的盡職調查需求時,應當事先對擬委托事項進行利益沖突檢索;在確保不構成利益沖突之后,根據委托方的性質以及需進行知識產權盡職調查項目特點,與委托方進行充分溝通,了解其進行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目的,確定其實際需求,為后續(xù)制定服務方案及報價奠定基礎。
  2.2.3 在制定服務方案時,應當充分考慮到委托人身份及項目特性,有的放矢的制定符合盡職調查實際需求的服務內容。如:針對上市過程中為最終出具法律意見而進行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在制定服務內容時,則更需要關注的是對目標單位知識產權權屬及涉訴情況的全面性調查;而對于機構投資者對目標公司進行投資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則還需要偏重投資者關注的重點對知識產權的穩(wěn)定性程度及侵權風險調查分析等等。
  2.2.4 在制定服務方案之前,根據委托方提供的項目信息,對調查目標的主營業(yè)務、知識產權持有情況等先通過互聯(lián)網等公開渠道進行初步檢索,預測盡職調查的工作量,以便更有針對性的制定服務內容以及服務報價。
  2.2.5 鑒于知識產權的專業(yè)性及特殊性,在制定服務方案時,考慮到委托方的特點及費用的承受能力,還可以在滿足該項目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為委托方提供基本服務內容和深層服務內容(如知識產權權利穩(wěn)定性、侵權風險或與他人在先權利的沖突等)的多種方案,向委托方明確不同服務內容最終能夠獲取不同程度的信息,以供委托方根據其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2.2.6 無論是委托方定向詢價或者開放式招標形式,有意向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團隊均應向委托方提交書面的報價單或者服務方案,因特定項目不同報價單或服務方案的內容繁簡可相應調整,但是其中至少應當包含對相關項目的簡要分析、建議盡職調查的范圍及內容、相應服務內容的相應報價等。
  2.2.7 在確定委托之后,應當與委托方就目標項目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事宜簽訂書面委托合同及授權書等材料,委托合同的要點應包括目標公司的基本情況、盡職調查的目的及服務范圍、工作成果的交付時間及要求、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密協(xié)議等實質性內容。
  
  2.3 立項組隊
  在確定委托關系后,委托方與受托方應分別立項,并共同組建項目團隊,及時開展知識產權盡職調查。
  2.3.1 在確定委托關系后,委托方及受托方應在內部進行立項,對人員及后續(xù)工作進行安排,對預期費用制定計劃、提前申請并安排支付。
  2.3.2 知識產權存在專業(yè)性、跨學科的特點,圍繞知識產權展開的盡職調查所需要的團隊人員也必須符合專業(yè)型、復合型特點,因此委托方及受托方應當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需求組建項目團隊,成員一般可以包括委托方內部指定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偏重法務方向的律師、有技術背景的律師及其他助理人員等。
  2.3.3 項目團隊應指定負責人(一般由委托方指定的管理人員擔任)及聯(lián)絡人;受托方指派多人參與知識產權盡職調查項目的,則應當確定聯(lián)絡人與委托方的聯(lián)絡人負責工作安排及對接。
  2.3.4 根據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不同,受托方指派相應人員也將不同,若涉及主要調查內容為專利技術,則需指派有技術背景的律師參與,最好是與被調查專利技術背景類似的律師參與。
  2.3.5 受托方在確定項目團隊成員之前,應先對擬參與人員先開展自查,確保擬參與人員及其近親屬與本項目不存在利益沖突、利害關系,并要求參與人員簽訂承諾書及保密協(xié)議。
  
  2.4 制定計劃
  在項目團隊組建之后,應當根據項目的背景、特定及要求,結合各項時間節(jié)點,制定工作計劃,合理安排人員及每階段的工作內容。
  2.4.1 不同項目中涉及不同導向型的目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導向型、技術導向型、文娛導向型及綜合型等)在知識產權權利客體的比重上差異較大,不同的項目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并購重組、上市、海外投資、知識產權證券化等)導致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內容及方向的差異亦較大。因此,在制定工作計劃時,需要充分考慮到特定項目的具體特點,抓住工作重點內容,合理預估工作時間,并根據背景要求安排合適人員。
  2.4.2 受托方應當指定項目負責人,對盡職調查工作負全面責任,參與項目的成員應對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內容逐項分工,并在分工清單上簽字,明確職責。
  2.4.3 受托方在制定工作計劃時應當充分與委托方及相關機構溝通基準日等時間節(jié)點,合理安排各項工作;對于需要委托人、被調查單位或其他第三方機構協(xié)調時間的工作,應當積極與委托方溝通,請委托方進行協(xié)調,預先計劃進場、人員訪談及資料提供的各項時間。
  2.4.4 在工作計劃制定完畢后,應當發(fā)給委托方審查,對于委托方反饋就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提出的意見,盡量配合修正,若無法配合修正時則應當向委托方釋明。
  2.4.5 在工作計劃制定完畢后,若發(fā)生基準日等時間節(jié)點變更或項目發(fā)生其他重大變化的,則應當及時對工作計劃進行修正,以便盡量確保項目進程不受影響。
  
  2.5 前期調查
  在正式進行盡職調查之前,建議受托方先對目標公司的基本信息進行前期調查,以便開展后續(xù)的目標公司文件提供清單和訪談提綱的擬定工作和重點資料核查工作。
  2.5.1 調查工商信息:受托方可通過公開渠道查詢企業(yè)信用信息,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信息、股東及出資信息、存續(xù)和變更信息、分支機構信息、行政許可和處罰信息、失信信息等;還可通過人民法院公開文書查詢目標公司涉訴信息。
  2.5.2 調查經營信息:通過目標公司的官方網站了解目標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研發(fā)狀況、主營業(yè)務和產品;通過媒體公開報道了解目標公司的競爭優(yōu)勢、企業(yè)及相關產品和服務的知名度等。
  2.5.3 調查知識產權信息:通過國家公示網站或專業(yè)知識產權數(shù)據庫查詢目標公司的專利、商標、著作權及域名的申請、授權、注冊、登記、許可、轉讓和出質等信息。
  
  2.6 資料搜集
  完成前期調查后,受托方應整合自行搜集的資料及委托方提供的資料,梳理項目背景并再次明確盡職調查目標?;谠撃繕?,結合目標公司的基本信息和經營模式,擬定目標公司文件提供清單,要求其提供相應資料并進行核實。
  2.6.1文件提供清單:受托方擬定的文件提供清單除羅列資料名稱外,還應對專業(yè)文件或行業(yè)術語進行必要釋明,同時應明確資料的提供方式例如是否要求出示原件,需留存的復印件份數(shù)及加蓋公章形式等。
  2.6.2工商資料:受托方應要求目標公司出示或自行調取目標公司的工商原始登記信息檔案,該檔案包括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設立登記申請書、股東身份證明和出資比例、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出資情況、辦公場地證明、銀行帳戶、歷次變更、董事會信息、分支機構、對外投資等。應注意受托方自行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取該檔案需與目標公司辦妥委托手續(xù)。另還可視需要要求目標公司提供人員組織架構表等其他文件。
  2.6.3 行政審批:受托方依據前期調查信息,對目標公司所處行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性規(guī)定、產業(yè)政策等監(jiān)管方面的規(guī)定進行檢索,判斷其經營范圍是否有特殊的行業(yè)或產業(yè)指導限制。對于需行政審批或特許經營的行業(yè)還應要求提供相關審批文件、備案文件等。
  2.6.4 知識產權:受托方應要求目標公司出示其所有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國家知識產權局發(fā)出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駁回通知書、授予專利權通知書、專利證書、專利登記表、繳費信息等;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初審公告通知書、商標注冊證、續(xù)展證明等;著作權登記申請文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域名備案信息等。尤其應當注意目標公司已提交申請或獲得授權,但國家公示系統(tǒng)尚未進行公告的信息的證明文件。
  2.6.5 技術資料:受托方可要求目標公司提供未以2.6.4項下知識產權形式尤其是專利形式進行保護的其他技術資料,例如其正在研發(fā)、已完成、預計開展科技項目資料、技術成果資料,技術獲獎證明、在國家科技系統(tǒng)的立項情況和評價報告、技術轉化實施項目的完成狀況,以及目標公司涉及相關技術的管理和保密規(guī)章制度和協(xié)議等。
  2.6.6 相關協(xié)議:受托方應要求目標公司提供所有知識產權相關協(xié)議,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或技術的許可合同、轉讓合同、開發(fā)合同等,以及合同的生效、備案、履行情況。
  2.6.7 資料匯總:受托方搜集資料后應當及時對資料進行匯總整理,標明資料的來源、類型、是否原件、資料之間是否存在關聯(lián)或沖突等基本信息,如有需要則進行補充盡調并擬定補充資料清單。
  
  2.7 訪談走訪
  受托方可以采取訪談走訪的方式對目標公司及其人員進行直接接觸,以對未公開或有沖突的信息進行了解或核實。
  2.7.1 受托方應基于委托方及本項目的要求,與目標公司充分溝通本次盡職調查的目的和意義,合理確定訪談對象并安排訪談時間,以取得目標公司和訪談對象的配合、理解和信任。
  2.7.2 受托方在進行訪談前應當事先向目標公司及訪談對象出具保密承諾書,承諾在訪談及盡職調查過程中了解到的目標公司尚未對外公開披露的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以便目標公司和訪談對象充分披露相關信息。
  2.7.3 確定訪談對象后,受托方應當根據訪談對象的職務、職位信息擬定訪談提綱,尤其應重點訪談公開渠道未公示或完整披露的信息,核實資料中存在沖突的信息。以下示例性說明對不同職位人員進行訪談時的應重視的訪談內容:
 ?。?)公司管理人員:首先應通過目標公司管理人員了解目標公司概況,例如營運狀況、生產經營模式、行業(yè)知名度、競爭力和主要競爭企業(yè)、涉訴信息、核心知識產權和/或技術、研發(fā)項目、研發(fā)成果、研發(fā)計劃及科研獨立性等。其次應就該等人員的工作經歷,是否簽署保密協(xié)議和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等事項進行訪談;
 ?。?)技術人員:對技術人員的訪談主要圍繞目標公司核心知識產權和技術、研發(fā)項目、研發(fā)成果、研發(fā)計劃及科研獨立性等問題。同時應了解技術人員的職位、具體工作內容、工作經歷、工作成果等,用以分析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是否存在權屬糾紛風險。
  2.7.4 訪談筆錄:受托方應指派至少兩名訪談人員對訪談對象進行單獨訪談,并根據訪談內容制作訪談筆錄,訪談人員和訪談對象對筆錄確認無誤后簽字。訪談筆錄應另附訪談對象的身份證明文件和勞動合同作為附件,訪談過程應拍照留存。
  
  2.8 信息核查
  在通過前期調查、資料搜集、訪談走訪等工作獲取足夠信息資料后,受托方需進行資料的整理歸納和篩選,核查資料的真實性和關聯(lián)性。
  2.8.1首先應強調,所有相關信息應以相關行政部門公開披露的信息為準,第三方網站披露的信息和目標公司提供的資料、訪談記錄等作為印證或補充。對于真實性存疑的信息,受托方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進行核實,請求行政部門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
  2.8.2對于目標公司在訪談中所陳述的相關信息,若不能確定其真實性,應要求其出具確保信息真實性及承擔相應的責任的承諾函。為了確保資料準確可信,建議受托方就同一內容向不同訪談對象進行訪談,或通過多種方式方法互相印證并獲取證明資料。
  
  2.9 與第三方機構溝通交流
  在一個盡職調查項目里,知識產權往往只是其中一個部分的內容,除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服務單位外,委托方還會委托券商、會計師、資產評估機構、審計機構等中介機構一起合作進行其他內容的盡職調查。此時,受托方應當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積極與第三方機構保持溝通交流,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2.9.1受托方與第三方機構共同開展盡職調查工作時調查內容可能會出現(xiàn)交叉或重合的地方,由于調查的側重點和目的不同,各方挖掘和分析問題的角度會有所差異,因此建議受托方在盡職調查過程中定期總結調查過程中暴露的存在沖突或疑問的信息及相關風險,并定期與第三方機構召開會議,就各自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相互印證,各自發(fā)表意見并聽取他人專業(yè)意見。
  2.9.2 對于一些跨專業(yè)或跨領域的問題,如目標公司的財務問題、知識產權資產價值評估問題等,受托方應與專業(yè)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溝通交流并參考其專業(yè)意見,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潛在的風險。
  
  2.10 報告撰寫
  在調查與分析工作完成后,受托方應就調查工作的開展實施、調查涉及的資料分析情況、發(fā)現(xiàn)的知識產權問題及相應的處理意見等內容進行整合,并撰寫成書面報告。
  2.10.1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具有針對性,與委托方的實際需求和開展盡職調查的目的相一致,報告語言要專業(yè)精煉、邏輯清晰、條理分明,重點突出。
  2.10.2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的前言應包括以下內容:盡職調查報告用途及責任限制聲明,相關用語的釋義,接受委托及盡職調查的范圍,盡職調查的背景。
  2.10.3 盡職調查報告的正文應包括以下內容:其一是事實陳述部分,包括工作計劃及完成情況;參與盡職調查的目標公司相關人員基本情況,目標公司及競爭對手知識產權情況,相關行業(yè)領域知識產權基本情況等內容;其二是對相關事實進行分析所適用的具體法律條文;最后為法律風險分析及建議部分,受托方應當根據調查所得的資料以及現(xiàn)有法律法規(guī)等依據,充分客觀的披露存在的法律風險,并據此提出專業(yè)的處理意見或解決方案。
  2.10.4 盡職調查過程中會涉及大量文件資料,受托方可以將委托方及目標公司提供的資料清單、對報告中揭示的法律風險有重要作用的文件、相關的證明資料等內容以及根據相關資料整理制作的圖表、匯總表等信息作為盡職調查報告的附件,以使報告內容更為完整全面。
  
  2.11 反饋與修改
  受托方撰寫好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初稿后,應及時提供給委托方和參與盡職調查的第三方機構,根據反饋意見作出調整修改。
  2.11.1 受托方收到委托方的反饋意見后,應秉著客觀、專業(yè)、審慎的原則對反饋意見提及的問題進行充分核查驗證后再決定是否采納并在報告中進行相應修改。
  2.11.2 受托方在完成報告初稿后,如發(fā)現(xiàn)或被告知相關事實有所變更,受托方應與委托方進行溝通,視需要進行補充盡調或修改報告內容,重新判斷項目的法律風險。
  2.11.3 受托方在完成報告初稿后,如果發(fā)現(xiàn)盡職調查過程中獲取的信息資料存在真實性、有效性存疑、有誤或者不完整,以及遺漏或新發(fā)現(xiàn)重大關鍵信息等情形,應當及時進行補充盡職調查,并將相關內容及時更新到盡職調查報告當中。
  
  2.12 報告完成
  在對盡職調查工作進行全面系統(tǒng)整理和復查的基礎上,結合相關的反饋和修改意見,受托方最終完成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
  2.12.1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應當注明報告日期及獲取相關資料的截止日期,附上受托方的簽字蓋章,表明其對盡職調查報告及其盡調結果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2.12.2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完成之后簽章之前,受托方應安排撰稿人及非撰稿人分別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審慎地核查和交叉校對,避免出現(xiàn)筆誤或格式錯誤、與工作底稿不符等失誤。
  
  2.13 歸檔備查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涉及的內容及文獻較多,有必要完整保存出具知識產權盡職調查項目報告過程中形成的工作記錄,以及在工作中獲取的所有文件、資料,以備查驗并反映項目工作的問題與不足。
  2.13.1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應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工作底稿是判斷盡職調查團隊是否勤勉盡責的重要證據。
  2.13.2 歸檔備查的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是指盡職調查項目成員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獲取和制作的、與項目相關的各種工作記錄和重要資料的總稱。
  2.13.3工作底稿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所開展的盡職調查工作,應能夠涵蓋并如實反映整個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全部數(shù)據、資料以及相關人員的分析與評價。
  2.13.4 工作底稿的制作應當格式規(guī)范、記錄清晰、簡明易懂、表述明確,并能按照項目工作的邏輯順序編號排碼、整理歸類,建立統(tǒng)一目錄以便于查閱與核對。
  2.13.5 項目所涉及的所有文件資料均應歸檔備查,歸檔備查工作應由項目成員專人負責。
  2.13.6 所有歸檔備查的文件資料均應全面反映文件名稱、文件內容、文件來源、交接人員及相應日期等重要信息,并附有經辦人的簽名,形成嚴格的出入檔記錄。
  2.13.7 從目標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所取得并經確認的相關資料,除注明資料來源外,項目成員還應實施必要的調查程序,形成相應的調查記錄和必要的簽字。
  2.13.8 所有文件資料在歸檔備查之前,應仔細核查工作底稿,一旦發(fā)現(xiàn)存在缺漏或其他瑕疵,應及時向團隊負責人匯報,并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2.13.9 項目歸檔備查的所有紙制與電子文檔的保存期應不少于十年。
  
  附錄一: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流程圖
    附錄二: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樣本
  
  關于***項目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
  
  前言
  
  法律責任聲明
  ***律師事務所受托就***項目(下稱“本項目”)的知識產權狀況及風險展開法律盡職調查,并向本法律盡職調查的委托人(下稱“委托人”)出具本報告。
  本報告是基于截至本報告出具之日相關人員向本所律師提供的文件、說明、訪談等信息,以及本所律師通過公開途徑查詢獲得的信息作出。
  本報告僅基于本所迄今為止從目標公司提供的資料和本所查證的事實中獲得的信息編寫。因此,如果在本報告出具后本所獲得進一步的信息,則本報告將需要隨之相應更新,而且可能導致其中的某些結論發(fā)生變化。
  本所僅從中國法律角度根據委托人的要求進行本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本所在本報告中對有關問題進行的分析、提供的建議均依據截至本報告出具之日中國已公開發(fā)布且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作出。對項目可行性、技術水平、發(fā)展前景等投資決策等事宜,以及除中國法律問題以外的其他法律問題,本所不發(fā)表任何意見。
  本所僅就本報告所述之目的向委托人出具本報告。未經本所事先書面同意,本報告不應被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亦不應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相關用語釋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具有下述涵義:
  
  簡稱     指    全稱
  
  指
  
  指
  
  指
  
  正文
  
  一、本項目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背景
  
  二、本所工作計劃及工作內容
  
  三、本項目參與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項目知識產權盡職調查范圍
  
  五、目標公司的知識產權基本狀況
  
  六、法律風險分析及建議
  
  七、附錄
  
  附錄
  
  附錄文件清單
  附件一:訪談照片
  附件二:訪談記錄
  附件三:調查對象的勞動合同(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
  附件四:知識產權文獻:包括但不限于專利證書(含專利說明書、專利權利要求書、行政機構重要發(fā)文等),著作權登記及變更文書,商標證及變更通知、域名注冊證明等)
  附件五:知識產權相關榮譽
  附件六:知識產權合同
  附件七:承諾書/保證函
  
  附錄三: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歸檔備查清單
  
  



  編號




  文件名稱




  文件主要內容




  是否原件




  交接人及日期




  備注




  1.授權手續(xù)




  1.1




  利益沖突檢索




  授權手續(xù)及保密承諾







  1.2




  委托合同







  1.3




  保密協(xié)議及承諾書







  2.目標公司基本信息





  2.1




  營業(yè)執(zhí)照




  目標企業(yè)的成立背景、登記注冊時間、歷史沿革、經營范圍、股權結構、對外投資、業(yè)務經營等基本信息







  2.2




  章程







  2.3




  工商登記資料







  2.4




  員工名冊




  研發(fā)機構體制及設置、研發(fā)人員構成及資歷等







  2.5




  財務報表




  研發(fā)費用及投入情況







  3.著作權




  3.1




  著作登記證書、時間戳等




  著作權的權屬情況(是否涉及職務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等);著作權最初取得時間、取得方式、保護期限等







  3.2




  證明文件




  能夠證明享有著作權的相關協(xié)議、作品創(chuàng)作底稿、軟件代碼及相關證明文件







  3.3




  作品清單




  著作權的權利類型等







  3.4




  他項權利證書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







  4.商標權




  4.1




  商標注冊證、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等




  商標的權屬情況、取得方式(如:原始取得、繼受取得等)、取得時間、保護期限、續(xù)展費用等







  4.2




  商標申請資料及官方回執(zhí)、批復文件等




  商標被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情況;商標初審公告后不被核準注冊的情況等







  4.3




  他項權利證書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







  4.4




  榮譽證書等




  商標的使用情況及馳名狀態(tài)等







  4.5




  核準續(xù)展注冊證明




  商標的繳費及續(xù)展情況等







  5.專利權




  5.1




  專利證書、專利轉讓手續(xù)合格通知書等




  專利的權屬情況(是否涉及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委托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作發(fā)明創(chuàng)造等);專利權的取得時間、取得方式、保護期限、年費繳納等







  5.2




  專利申請資料及官方回執(zhí)、批復文件等




  專利申請被撤回、被駁回的情況等







  5.3




  他項權利證書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







  5.4




  榮譽證書等




  專利的使用情況







  6.商業(yè)秘密及管理




  6.1




  商業(yè)秘密文件




  商業(yè)秘密的內容、數(shù)量、范圍、重要程度及采取的保護措施







  6.2




  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等




  保密制度、人員管理、存檔管理、反泄密機制、培訓工作、獎懲措施、離職管理等商業(yè)秘密管理措施







  6.3




  管理規(guī)章制度







  7. 專有技術




  7.1




  設計圖紙、配方、數(shù)據公式等




  目標公司的技術積累和知識經驗等專有技術情況







  7.2




  技術許可協(xié)議




  專有技術對外許可情況







  7.3




  管理規(guī)章制度




  對專有技術的管理制度







  8. 域名




  8.1




  域名情況




  域名的權屬情況、取得時間、取得方式等







  8.2




  其他




  是否存在質押或其他事項







  9. 涉訴信息




  9.1




  判決書、裁定書等




  各項知識產權的取得及使用是否存在糾紛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形







  9.2




  政府網站等核查的案件信息、開庭信息、裁判結果等







  9.3




  有關目標公司涉訴情況的新聞







  10. 實施及運營情況




  10.1




  許可使用協(xié)議




  各項知識產權的實施及運營情況,如:轉讓、許可、質押、出資等







  10.2




  轉讓協(xié)議、質押合同







  10.3




  出資協(xié)議等







  11. 訪談記錄及受訪者提供的證明材料




  11.1




  訪談記錄








  11.2




  訪談圖片、音頻等








  11.3




  受訪者提供的證明資料






    附錄四: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常用網站 

  

 一、常用的企業(yè)主體信息查詢網站: 


1、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3、啟信保:http://www.qixin.com/;  

4、企查查:http://www.qichacha.com;  

5、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www.nacao.org.cn。    

二、常用的涉訴信息查詢網站:  

1、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  

2、中國知識產權裁判文書網:http://ipr.court.gov.cn/;  

3、北大法寶:http://www.pkulaw.cn/;  

4、威科先行:http://law.wkinfo.com.cn/;  

5、OpenLaw:http://openlaw.cn/;  

6、無訟案例:https://www.itslaw.com/;  

7、Caseshare:http://www.caseshare.cn?!   ?/span>

三、常用的著作權查詢網站:  

1、國家版權局網:http://www.ncac.gov.cn/;  

2、國家版權保護中心(國家版權登記門戶網):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108.shtml;  

3、中國版權保護中心:http://www.ccopyright.com.cn/;  

4、中國版權在線:http://www.chinacopyright.org.cn;  

5、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more_zzqs?!   ?/span>

四、常用的商標查詢網站:  

1、中國商標網:http://sbj.saic.gov.cn/;  

2、ITAOTM商標查詢網:http://www.itaotm.com/;  

3、商標分類表:http://www.sbfl.cn/;  

4、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more_brands;  

5、智慧芽商標patsnap:http://trademark.patsnap.cn;  

6、馬德里國際商標查詢:http://www.wipo.int/romarin;  

7、歐盟商標查詢:https://oami.europa.eu/ohimportal/en/?!   ?/span>

五、常用的專利檢索網站:  

1、國家知識產權局綜合服務平臺:http://www.sipo.gov.cn/zhfwpt/;  

2、中國專利信息網:http://www.patent.com.cn;  

3、專利檢索分析:http://www.pss-system.gov.cn/sipopublicsearch/portal/index.shtml;  

4、SooPAT專利檢索:http://www.soopat.com/;  

5、incoPat科技創(chuàng)新情報平臺:http://www.incopat.com/#page1;  

6、patsnap智慧芽:http://www.zhihuiya.com/;  

7、INNOJOY:http://www.innojoy.com/searchresult/default.html;  

8、美國專利商標查詢:http://www.uspto.gov?!   ?/span>

六、常用的域名查詢網站:  

1、工業(yè)和信息化部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tǒng):http://www.miitbeian.gov.cn/publish/query/indexFirst.action;  

2、站長工具:http://tool.chinaz.com/;  

3、whois查詢-中國萬網:https://whois.aliyun.com?!   ?/span>

附錄五: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常用規(guī)定匯總    

一、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相關規(guī)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14年)  

2、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yè)務執(zhí)業(yè)規(guī)則(試行)(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2010年)  

3、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yè)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2007年)  

4、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令2015年修訂)  

5、公開發(fā)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六號〈法律意見書的內容與格式〉(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1999年修訂)  

6、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建設創(chuàng)新型國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2007 年)  

7、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  

8、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  

9、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07 年)  

10、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04 年)    

二、著作權相關規(guī)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10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國務院2013年修訂)  

3、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國務院2013年修訂)  

4、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國務院2013年修訂)  

5、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國務院2013年修訂)  

6、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guī)定(國務院1992年)  

7、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國家版權局2011年)  

8、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國家版權局2002年)  

9、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  

10、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    

三、商標相關規(guī)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年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2014修訂)  

3、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17年修訂)  

4、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14年)  

5、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程序規(guī)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09年)  

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后商標案件管轄和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  

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  

8、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   

四、專利相關規(guī)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8年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2015年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2007年修訂)  

4、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國務院2010年修訂)  

5、專利代理條例(國務院1991年)  

6、國防專利條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2004年)  

7、專利審查指南(國家知識產權局2017年修改)  

8、專利行政執(zhí)法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2015年修正)  

9、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2012年)  

10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修正)  

11、關于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    

五、商業(yè)秘密相關規(guī)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  

2、中央企業(yè)商業(yè)秘密保護暫行規(guī)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2010年)  

3、關于禁止侵犯商業(yè)秘密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998年修正)  

4、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    

六、域名相關規(guī)定  

1、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程序規(guī)則(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2012年修訂)  

2、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域名注冊實施細則(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2012年修訂)  

3、統(tǒng)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互聯(lián)網名稱與數(shù)字地址分配機構 (ICANN)1999年)  

4、中國銀監(jiān)會辦公廳關于加強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域名保護工作的通知(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2010年)  

5、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互聯(lián)網域名系統(tǒng)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2010年)  

6、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    

七、其他相關規(guī)定  

1、關于審理注冊商標、企業(yè)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國務院2014年修訂)  

3、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國務院2011年)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集成電路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1997年)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涉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  

6、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2011年修訂)  

7、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商務部2009年修訂)  

8、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換證事宜的通知(商務部2007年)  

9、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  


分享到: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國際互聯(lián)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lián)系網站所有人,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上一篇: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律師承辦環(huán)境行政案件業(yè)務操作指引
下一篇:律師辦理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業(yè)務操作指引
Copyright  ©  2022-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京ICP備2022002883號-1 技術支持:騰云建站僅向商家提供技術 網站地圖  北京市朝陽區(qū)十里堡北里1號恒泰大廈B座7009室  186000788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