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法院準許死刑被告人撤訴的,應當同時進行復核
【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觀點】
有意見指出,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死刑被告人撤回上訴后,是否還需要另行啟動死刑復核程序以及如何啟動死刑復核程序,應予明確。經(jīng)研究認為,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死刑被告人撤回上訴的,應當同時對死刑被告人進行復核,無須另行啟動死刑復核程序。
——江必新主編:《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理解與適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第2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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